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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斌:大力解決立案難和冤假錯案問題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1月26日下午主持召開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lián)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座談會,通報去年檢察工作情況和今年工作安排,征求對檢察工作意見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叢斌在發(fā)言中指出,下大力氣解決立案難和冤假錯案問題。

叢斌說,2014年各級檢察院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和指導下緊緊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突出執(zhí)法辦案,突出法律監(jiān)督,司法改革進入攻堅區(qū),一些重大舉措都有了很大的突破,老百姓不斷建立起對公正司法的信心;以公開促公正,不斷完善檢務公開、案件查詢等建設;民、刑抗訴機制有所改善,一定程度上為我國司法體制改革奠定了基礎。

叢斌對進一步做好檢察工作提出5點建議。一是下大力氣解決立案難問題。提高立案效率,擴大立案范圍,及時解決民眾對有關職務犯罪的檢舉控告和申請檢察機關抗訴的信訪難題,建立公平公正的司法體系,真正做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加大力度解決冤假錯案。近幾年出現(xiàn)了“張氏叔侄強奸殺人案”、“于英生殺妻案 ”“李懷亮殺人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錯案。特別是震驚全國的內蒙“呼格吉勒圖案”,由于司法誤判,使當事人和家人經歷了常人難以想象的痛苦和磨難,有的甚至丟掉了寶貴生命。這不僅是對個人的毀滅,還影響司法機關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需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分析冤錯案件產生原因,集中力量對疑案進行認真清理,不要等到真兇出現(xiàn)才發(fā)現(xiàn)冤假錯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冤假錯案防范機制,轉變司法理念,堅持非法證據排除原則,堅持疑罪從無原則,尤其是在目前辦理大量的有關職務犯罪的自偵案件中,更應如此,嚴防新的冤假錯案的發(fā)生;對于確實有錯誤的案件應及時平反,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三是完善檢察委員會工作機制。除涉及國家秘密或其他不宜公開審理案件外,探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法學專家、人民監(jiān)督員等旁聽檢察委員會會議,每次請3~5位人士旁聽即可,讓公眾了解檢委會討論案件的程序和價值取向,引領社會正能量,充分發(fā)人民群眾監(jiān)督作用。四是取消批捕率、起訴率、有罪判決率、結案率等不合理司法考核指標。這些考核指標不僅會導致冤假錯案發(fā)生,而且影響司法公信力,從而保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建立規(guī)范有序的司法權運行機制、深化司法改革。五是本著實事求是原則健全冤假錯案追究責任制。對于冤假錯案應發(fā)現(xiàn)一起,糾正一起,目的是將錯案還原真相,而不是非要處理多少責任人;此外,有些錯案是在當時有罪推定司法理念下,是在當時有些刑事偵查手段落后等的情況下發(fā)生的。因此在處理人的問題上,要本著實事求是原則。但對于嚴重不負責任,過于自信甚至是故意辦錯案的責任人,必須嚴厲追究。              

民革中央副主席何丕潔、民盟中央副主席徐輝、民建中央副主席郝明金、民進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農工黨中央副主席龔建明、致公黨中央副主席楊邦杰、臺盟中央副主席蘇輝、全國工商聯(lián)副主席謝經榮、無黨派人士代表、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紅宇也在會上發(fā)了言。

曹建明代表最高檢黨組對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lián)和無黨派人士長期以來對檢察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幫助,表示衷心感謝。他說,在檢察工作中堅持社會主義協(xié)商民主,是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發(fā)揚社會主義司法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提高檢察工作水平和法律監(jiān)督能力的重要途徑。特別是隨著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對檢察機關履職盡責提出了許多新任務、新挑戰(zhàn)。檢察機關要肩負起職責使命,必須進一步緊緊依靠包括各民主黨派、工商聯(lián)和無黨派人士在內的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支持、監(jiān)督和幫助。完善檢察工作協(xié)商程序和協(xié)商制度,是實現(xiàn)民主協(xié)商經?;⒁?guī)范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動檢察工作科學發(fā)展的重要保障。要進一步健全專題協(xié)商制度,健全聯(lián)合開展重大決策咨詢、重大問題調研制度;繼續(xù)推行各民主黨派法學專家到檢察機關掛職機制,注重從民主黨派、工商聯(lián)、無黨派人士中選聘人民監(jiān)督員、特約檢察員、專家咨詢委員,使各項檢察工作更好順乎民意、合乎實際。

最高檢常務副檢察長胡澤君介紹了2014年檢察工作情況和2015年檢察工作安排。最高檢院領導、檢委會專職委員、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及最高檢機關有關內設機構負責人等參加座談會。(穆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