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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斷想


中國對人類社會迄今最大的貢獻,愚以為有兩個,一個是半個多世紀(jì)來,用有限的土地資源,解決了占世界六分之一人口的吃飯問題;另一個則是綿延數(shù)千年燦爛的華夏文化。她的綿延得益于中國自古重視對史的記載,使人們可以很從容地從歷史的記載中尋找那些文化的符號。

中國存史的目的本是為資政,而史書的撰寫都是由后人完成,站在一定的高度和立場,審視過去。這里就有個取舍的問題,既有官方的意志也有個人的意志。對于歷史的著述也不盡相同,有編年、斷代等,黃仁宇的《萬歷十五年》甫一露面,閱者有些詫異,歷史還能這樣寫?歷史怎樣寫都可以,中國人好多的歷史常識還靠演繹和小說呢。蕓蕓眾生閱讀這些史書,自然要受其影響。因此愚以為,史書的功利性強,客觀性多少要受到影響,要求完全準(zhǔn)確地還原歷史恐怕很難。

然而,不管如何撰寫歷史,她必須有個來源,那就是“志”了,“史從志出”嘛。而志的記載相對來說要更客觀些,以為她不許評價或議論,只是忠實地記錄某年某月某日某時發(fā)生了某事,為何說相對呢,因為志的留存只占史料的很小部分,這里依然有個取舍的問題。志的重要毋庸置疑,國務(wù)院2006年5月頒布了《地方志條例》,將修志工作納入了法制化的軌道,極大地支持了修志工作。這里又有個問題,各地方都修志,而對于中央一級的單位或部門呢?比如九三學(xué)社,她不歸屬地方,誰來修呢,好在社中央對史志工作非常重視并制定了一個規(guī)劃。對于一個有了60多年歷史的政黨來說,如同一個人,也到了“耳順”之年了,也該時常轉(zhuǎn)回頭去看看了。

愚因為工作的緣由,近一二年接觸社史社志多些,也常常琢磨。對于社史社志,愚想應(yīng)采用兩種辦法,一是倒推式整理史料,先把距我們最近的事件按系統(tǒng)、分類、分項力求準(zhǔn)確整理、核實、歸檔。不要把材料堆積若干年后再去管它,年頭長了,人的記憶會有偏差和衰減;二是分階段整理,按照社的幾個歷史階段如,從建社到新中國成立,新中國成立到文革,黨派恢復(fù)工作到14號文件頒布,14號文件到5號文件等,這樣做得好處是脈絡(luò)清楚,有了階段性成果可用作社史教育的素材。

無論哪種方式,史志材料無非“人物、時間、事件”這幾要素,要弄清楚,對于社里來說既易也難,說易是指社的歷史并不很長,人物、事件相對來說也不龐雜,因此量不是很大;說難則指我們是業(yè)余辦社,專職人員少,懂業(yè)務(wù)的也不多,分工不會太細,記錄和檔案往往被忽略。但是,只要我們下決心去做,這些就不是困難了,有可能的話,應(yīng)該對機關(guān)和基層組織的有關(guān)人員進行培訓(xùn),讓他們掌握寫方法和技巧。最主要的是做具體工作的人要有責(zé)任心,要甘于寂寞,不要怕麻煩,不要急于交活兒。我們以前印制的一些資料性的書籍,有錯誤,會誤導(dǎo)人,今后要避免,不要讓后人總是給我們勘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