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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回家”引發(fā)的一場論爭


自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雖說是顛覆了幾千年的“三綱五常”,提倡“女性解放”,但隨著眾多“娜拉”的“出走”,讓“婦女回家”的這種代表舊思想舊觀念的口號,還是時時被人提起、不絕如縷。第一次“婦女回家”的論爭,緣于上世紀30年代早期林語堂提出的“我國女子最好的歸宿還是婚嫁”。認為“在政治上最出頭的女性,最是壞蛋,但她們不足以代表新女性”。結(jié)果引發(fā)社會上婦女界和進步人士的堅決抵制和一致抨擊。

而第二次“婦女回家”的大論爭,則緣于儲安平的妻子端木露西的一篇文章。那是在1940年,儲安平在《中央日報》任國際版的主筆時,與他一起在英國留過學的妻子端木露西同在報社供職,女方不僅年輕漂亮,也是一個才女。沒料到的是,在這一對別人眼里簡直是天作之合的神仙眷屬,卻被當時《中央日報》社長、同樣是風流才子的程滄波給插了足。儲安平得聞此事后,不堪忍受,氣憤之下,就在他的江蘇鄉(xiāng)誼、國民黨元老吳稚暉面前告了程一狀。吳又將此事稟告于蔣介石,蔣把程滄波叫去臭罵一通,此事一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物議騰傳,程滄波已任職八年半的《中央日報》社長也難以為繼了,后來只好呈請辭職。當時,國民黨監(jiān)察院院長于右任先生還算是惜才,認為“風流無罪”,就把程滄波安排到監(jiān)察院當了秘書長。

而端木露西女士,在經(jīng)歷了這一段感情糾葛后,百感交集,寫下了一篇題為《蔚藍中的一點黯淡》的文章,刊載于1940年7月6日重慶版的《大公報》上,文中重新提出婦女不要參與社會政治活動、要回家做“賢妻良母”的主張,并號召婦女要“在小我的家庭里,安于治理一個家庭”。這篇文章在社會上風傳一時,相當轟動,竟引發(fā)了又一次“婦女回家”的大爭論。而且當年的這場爭論,其時間之長、范圍之廣以及在社會上所產(chǎn)生的消極影響,都是遠遠超出抗戰(zhàn)前與林語堂的那場爭論。

當時,中國共產(chǎn)黨南方局十分重視這次論爭,認為這關(guān)系到抗日民族解放戰(zhàn)爭中婦女運動的路線方針問題。端木的文章發(fā)表一個多月后的8月12日,中共南方局婦委負責人鄧穎超就在《新華日報》副刊《婦女之路》上撰文《關(guān)于〈蔚藍中的一點黯淡〉的批評》,針對“婦女回家”論和“賢妻良母”論進行了批判,文章把端木的觀點概括為新的“賢妻良母主義”,指出“小家庭主義正是個人自私主義和享樂主義最好的反映”。因此,我們要號召“中國家庭婦女做抗日的先鋒模范——做國家的良母,民族的賢妻,其目的是推動抗戰(zhàn)的動員,加強抗戰(zhàn)的力量,是求得達到婦女解放基本利益的一個步驟”。

1941年4月,國民黨中央組織部所制定的婦女運動方針,就包含有“多生孩子、少參加政治活動”的內(nèi)容,其實正是為新的“婦女回家”論所作出的一種回應與支持。為此,1942年9月25日,中共南方局書記周恩來針對新“賢妻良母”論,在《新華日報》上發(fā)表文章《論“賢妻良母”與母職》一文,說賢妻良母本來同賢夫良父一樣是天經(jīng)地義的真理,但賢妻良母成為固定的連在一起的名詞,就專限于男權(quán)社會用強調(diào)夫權(quán)、以束縛婦女的桎梏。文中提出為了人類的綿延,尤其目前為了強健我們中華民族的后代子孫,應當尊重母權(quán),提倡母權(quán),以此新觀念代替“賢妻良母”的舊觀念。(見《周恩來年譜》)這篇文章實際上為這場兩年多的論戰(zhàn)做了一個系統(tǒng)的總結(jié),也為正在積極爭取參與社會活動和社會地位的婦女運動提供了有力的理論武器。

端木露西(后改名端木新民)這個名字現(xiàn)在早被人淡忘了??箲?zhàn)期間,她還出版過兩本散文集,一本是出版于1943年的《海外小箋》,是儲安平在湖南安化縣藍田鎮(zhèn)國立師范學院任教時所編的十本“袖珍綜合文庫”的一種,里面收錄的是端木露西寫給儲安平的十幾封書信,此書出版時,這對夫婦還沒有脫離關(guān)系。另一本是1945年由商務出版社在重慶出版的《露西散文集》,里面大都描述戰(zhàn)火亂離、男女恩怨的心緒與憂樂。書中的“自序”說到:“我今天毅然將這個集子整理出來,也是為了紀念我與這個人十年的情誼,一段夢境。”她所說的這個人,自然就是指的儲安平了。文章坦然地承認:“一個人有時需要‘物資’來解決一些苦難的問題,其重要和急迫遠超過于一個謹慎的聲譽。自然,這種措置無疑的是一種不幸。”這一段話,可視為端木露西對自己一段婚外情的自我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