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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苑出版社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guī)定,九三學社中央直屬國有企業(yè)學苑出版社有限公司2021年度擬公開招聘2名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學苑出版社有限公司是九三學社中央主管的中央企業(yè)。該企業(yè)圍繞“傳承中華文化遺產”開展出版業(yè)務,堅持以中華文化遺產的傳承為綱,以傳統(tǒng)醫(yī)藥、民俗、民間文化、考古文物圖書為主體,做好九三學社民主、科學、愛國主義精神的宣傳工作。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統(tǒng)一戰(zhàn)線事業(yè);

3.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4.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誠實守信,品行端正,遵規(guī)守紀;

5.符合所報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熱愛圖書出版事業(yè),有志于從事圖書出版工作;

6.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應為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派遣時須取得報到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含兩年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

8.碩士研究生年齡27周歲以下(1993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8521日以后出生);

9.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1.招聘崗位:圖書編輯。

2.崗位簡介:負責圖書出版、編輯加工工作。

3.招聘條件: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歷史學、民族學、公共衛(wèi)生與預防醫(yī)學、中醫(yī)學等相關專業(yè)。

2)具備一定的人文社會科學素養(yǎng),具有良好的創(chuàng)意思維、策劃能力及扎實的中文功底;較強的分析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敏銳的專業(yè)研究動態(tài)洞察和捕捉能力。

3)工作溝通積極主動,具有良好敬業(yè)精神和團隊協作精神。

四、招聘程序

1.報名。有意報考者請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21530日期間,按要求將有關報名材料提交到xueyuanhr@163.com郵箱。郵件主題格式為:報名崗位+姓名+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居民戶口簿掃描件,如為戶口卡須附集體戶首頁掃描件(復印件并加蓋管理部門公章后掃描);

2)自本科起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3)所報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從業(yè)(任職)資格等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2.資格審查。招聘單位按照公布的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必要時也可要求報名人員補充材料進行資格復核。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由招聘單位以電話通知形式告知應聘者參加筆試。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不再電話通知。

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在筆試開始前視情況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公布。

3.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出版專業(yè)知識。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時間、地點將在學苑出版社官方網站(www.book001.com)平臺發(fā)布,請及時關注。

4.面試。每個崗位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實際人數;低于3:1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面試工作由學苑出版社統(tǒng)一組織實施,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

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兩項加權得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 + 面試成績×50%。

5.考察和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2:1確定差額考察對象。綜合成績并列的,取面試成績得分高者。全面了解考察對象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問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中發(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招考單位承擔。

考察結束后,綜合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的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

6.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學苑出版社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簽定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辦理進京落戶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要在報名表中注明常用手機號碼,且在招聘期間確保暢通,因電話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系到本人的,責任自負。

2.在參加招聘過程中,如確定自愿退出的,要及時與所報單位溝通,以免影響招聘工作正常進行。

3.應聘者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將影響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者違反招聘規(guī)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實、證件造假、作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4.公開招聘聯系電話:010-67608487;監(jiān)督電話:010-67608487。

本公告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